咨询详情

在工厂上班受伤返岗前公司要求待岗培训,还签了一份员工离岗培训告知书,有没有法律效应,或者有没有什么办法撤销

人事争议 2024-01-19 11:10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如果告知书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并且员工在签署时已经了解了其中的所有条款,那么这份告知书是有法律效应的。
  • 您好,这种情况建议您直接走工伤认定程序。
  • 您好根据您描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
  • 你好,离岗培训告知书是怎么样的
  • 你好这个是可以去申请赔偿的
  • 你好,这边是工伤认定没呢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 工伤期间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劳动者出现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在工伤伤愈以后还不能从事先前的工作,或者调换岗位后还是不能从事工作的话,10级伤残应该可以继续工作的。
    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承担二倍的赔偿金。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给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员工培训争议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建议前往法院起诉解决。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珠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