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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没有房产证回迁房可以公证吗

房屋买卖 2024-01-18 20: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没有房产证的回迁房一般是可以进行公证的。但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建议您向当地公证处或相关机构咨询,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公证顺利进行。同时,注意保管好相关材料和证件,避免遗失或损坏。

  • 回迁房没有房产证的,买卖回迁房时,只能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申请双方向回迁房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提交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一、拆迁房没有房产证可以公证吗
    1、拆迁房没有房产证是否可以公证,具体如下:
    (1)如果申请人只是暂时没有房产证,如办理住房按揭贷款时,房产证抵押给了银行,这种情况是可以通过提供按揭贷款合同、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等相关材料,向银行申请贷款的;
    (2)但如果申请人是购买的安置房、回迁房或是自建房,一般不能公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二、拆迁流程步骤具体是什么
    1、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一个文件,要求在拆迁范围内暂停户口迁移;
    2、入户调查评估;
    3、内业计算;
    4、制定拆迁实施方案;
    5、申请拆迁许可证;
    6、发布拆迁公告;
    7、出一个正式的评估报告;
    8、送达拆迁评估报告。
  • 我国的公证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该回迁房是没有房产证的,那么该购房者就不可以进行房产公证。因为要想进行房地产公证,必须要有齐备的公证材料。房产证在房产公证时发挥着关键的作用。
    如果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那么公证机构不会为其办理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3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不与公正;
    2、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不与公正;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不与公正;
    4、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不与公正;
    5、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与公正;
    6、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不与公正;
    7、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不与公正;
    8、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不与公正;
    9、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不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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