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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个人所得税扣了可以退吗?

个人税收筹划 2024-01-19 10:4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农民工工资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退还。根据国家税法规定,纳税人的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总额不足6万元,但在年度中间已经被预扣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退税。 如果想要申请退税,纳税人可以直接前往纳税部门的办税服务厅或在电脑终端以及手机上下载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办理。在申请时,需要在申报表的相应栏目上依次勾选“申请退税”,并提交给主管税务部门,待税务和国库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退税款将直达缴纳税款人的银行账户。需要注意的是,申请退税时,需要准确无误地填写自己或代办退税人的身份信息资料和在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信息。
  • 你好,你可以去咨询税务局解决
  • 个人所得税扣了可以退
  • 农民工工资交税一般由用人单位在发放工资之前代扣或个人缴纳。若劳动者的工资超过5000以上,则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的,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
    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 法律分析:退税也是指在2019年的年度中,个人收入不超过6万,每月的收入不足5000的个人进行退税,在外地打工的时候,收入每个月超过5000的,是会被进行扣税的,那么如果要是每个月不足5000,而且一年收入达不到60000的,那么这个税是可以进行退税的,这里要说明的是,你要是超过6万的,那么有可能还是要进行追缴税收的。如果农民在家里都是以种地为生,没有出现劳务报酬和工资,以及版权合作问题,那么一般都是没有个人所得税的,除了部分农民属于外出打工,或者在工厂工作等情况是有劳务的关系,否则就是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就是没有退税而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法律分析:纳税人因各种原因误交税款(如:重复交纳扣缴、错用税率、错用税种、企业误填代码等),按规定提交材料目录等才可以进行退税。其他原因不可以进行退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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