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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地干活受伤没有证据,要哪些证据可以证明是工伤,去的当下午就受伤

工伤索赔 2024-01-22 11:12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固定下来,例如:工资条、工资流水、工服厂牌、工友证明等能证明你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这个动作的意义在于如果老板之后不肯帮你去做工伤认定,自己本人也可去申请工伤认定,切记,工伤认定是工伤赔偿的首要前提。
  • 你工地受伤,工友可以做为证人的。不清楚可电话咨询。
  • 在场的工人如果有看到受伤的过程可以作为证人。
  • 可以调取相关监控证据发生过程
  • 照片录像证人证言等等。
  • 伤情怎么样呢具体沟通看看
  • 你好,受伤是非常严重吗
  • 工伤没有证据的,应当先收集证据,之后在申请工伤认定。但是一般来说,关于工伤认定的证据需要由用人单位进行举证,也就是如果用人单位无法证明不属于工伤的情形的,那么则需要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伤认定的有效证据:
    (1)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以及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提交事故的相应相关证据材料。
    (2)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需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其他证明。
    (3)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4)属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证明,不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伤认定的有效证据:
    (1)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以及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提交事故的相应相关证据材料。
    (2)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需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其他证明。
    (3)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4)属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证明,不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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