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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雷律师,我和前夫离婚协议有他欠我哥哥的一万块钱经法院判了,现在都八年了他还欠八千不给!我自己把这个钱还我哥了,我哥现在也不想参与这事了,我如果再起诉还要让我哥出委托书是吗?您有更好的办法吗?男方有钱就是赖账,一天让他给五十块钱答应了到日子又不给,现在所有联系方式都把我拉黑了!

债务追讨 2024-01-20 13: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协议离婚的欠款,可以拿着离婚协议直接起诉到法院对方履行离婚协议的约定,或者重新分配。
    2、首先准备起诉状,对方基本身份信息,结婚证户口本,诉由和诉求以及证据材料和对方拒不履行协议内容的证据附件在诉状上提交给法院,法院受理后会受到对方的答辩状,然后就是庭前调解,法庭辩论,最后出判决,胜诉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可以通过讨债公司追讨债务。债务追讨公司只要有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就可以向债务人追讨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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