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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离婚前贷款买了一套房子 写的是我和前夫两个人的名字 离婚协议规定房子在还完贷款后留给孩子 现在离婚五年了 前夫因拖欠别的公司的货款被冻结账户 请问房子会受影响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1-22 17:2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如果男方未能及时还款的,该房产仍存在日后被拍卖的风险。
  • 有可能会受影响。如果是被执行人,可能会影响。
  • 首先,房屋被冻结的需要先确定是在审理阶段被保全还是在执行阶段待执行的问题。一方婚前有债务的属于其个人债务或者其他,通常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婚前签订协议约定双方财产归属也是可以的。
    其次是涉诉房屋在离婚时的所有权,是属于夫妻一方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甚至已经涉及到案外人的都需要分情况认定。房屋系一方婚前财产的,经双方约定将财产赠与对方,房屋被解除冻结后可以再行过户,如果冻结后需执行如拍卖房屋的那证明该房屋已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视具体情况确定能否再请求分割房屋剩余价值。
    根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的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另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的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提示您,离婚时要分割共同财产的或者有婚前财产已经混同的,分割方式双方可以约定,对于债务承担双方虽可以约定但是需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
  • 法律分析:如果办理的银行贷款是以夫妻的名义办理的,双方都有在贷款协议上签字,这种情况下,一旦被法院起诉冻结账户是双方账户都会被冻结的。债务是夫妻共同的债务,需要共同偿还,贷款无力偿还,法院判决强制执行。
    夫妻双方的所有银行账户,包括工资卡都会被冻结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当然会被冻结的,第一这属于夫妻共同贷款,那么偿还也就是夫妻双方共同的义务,在一方没有能力偿还的情况下自然也就意味着另一方需要偿还,这个时候无论夫妻双方哪一方有财产都会被冻结并强制执行的!
  • 你好,如果是夫妻债务的话房子会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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