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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周律师,我想问一下我爸在上海工地的宿舍摔倒脑出血责任归谁

工伤索赔 2024-01-22 13: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我们需要考虑的是父亲与雇主之间的关系。如果父亲是受雇于某个公司或个人,并且是在工作期间受伤,那么根据《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雇主应该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如果父亲并非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受伤,则责任归属会有所不同。 其次,我们需要考虑的是摔倒的原因。如果摔倒是因为工地宿舍的设施不完善、安全隐患等原因导致的,那么责任可能归属于雇主或者建筑公司等。如果摔倒是因为个人原因,比如自己疏忽大意或者自身身体原因等,那么责任可能需要自己承担或者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最后,我们需要考虑的是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在中国,有《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工伤事故的认定和赔偿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建议您在咨询专业律师的基础上,了解当地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具体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法律分析:脑出血,老板没有责任。公司有救助的义务,但是没有支付医药费的义务。如果员工是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可认定为工伤。公司有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公司员工在宿舍出现用脑出血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如果不属于工伤的,可以用医保报销相关医疗费用,但不能获得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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