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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65岁在饭店上班摔骨折了算工伤吗

工伤索赔 2024-01-24 18: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般而言,如果已享受退休待遇,就构不成工伤。
  • 算工伤。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或者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或是在合理期间内往返于居所和工作地而受到伤害的,可以算作工伤。
    故上班时骨折,不光是在工作时,即使是在上下班途中,也可以算作工伤。但是如果骨折结果是自身违反法律规定或者饮酒醉酒导致的,不能算作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在上班期间受伤人身伤害造成骨折的,属于工伤的情形,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上班时间本人摔伤的不算是工伤。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为工伤,自身摔倒的不按照工伤进行赔偿办理。相关的当事人员可以按照意外伤害,由自身的意外保险进行赔偿自身的损失。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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