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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罚款怎么交?

行政处罚 2024-01-23 17: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凭罚款单到就近的银行缴纳。
  • 行政处罚的罚款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交,自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行政机关如果是依法当场收缴罚款的,则当事人应当当场缴纳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七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 行政处罚的罚款交纳的方式是罚缴分离的方式。法律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法律特殊规定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 一、行政处罚怎么交罚款
    1、罚款缴纳方法具体如下:
    (1)一般来说行政处罚罚款的缴纳是要到处罚单位进行的。当事人按照上述的流程进行缴纳即可;
    (2)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显示,罚款属于财产罚中的一种,在一定的期限内,缴纳一定数量的货币作为处罚一种惩处方式;
    (3)我们可以发现,缴纳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因此,在面对缴纳罚金方面的困难时,可以咨询相关的部门;
    (4)同时行政处罚的限制,首先是适用条件的限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二、行政处罚有哪些适用条件
    1、对方必须是公民,法人以及其他违反了行政法规的组织,其行为是真实客观存在;
    2、行政处罚的主题必须是具有法律授予相关执法权的行政机关;
    3、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体,组织等,他们必须具备一定的责任能力;
    4、时效方面也有一定的限制。
    对于行为人实施处罚,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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