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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省呗上贷款银行卡写错,已经放款,完了让我支付15000“认证金”给我解冻,要不支付就让法律部门处理,还联系公安 这是真的假的

金融借款贷款 2024-01-24 10: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报警处理。
  • 法律分析:网贷APP显示已经放款,银行卡一直未到账,强制下款,通知您账号冻结或是账号错误,需要支付保证金解冻,开通会员才能提现等,这是套路贷的基本手段,网贷APP上的电子合同中约定你需要支付前期费用(提现费、会员费、保证金,工本费、刷流水等各种理由),但是你支付了一项,又来一项。你只要说不支付不贷款了,对方客服就会说你已经签订了合同,就算不支付也要还款,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很可能是遇到了诈骗,他们套路很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法律分析:网上贷款银行卡填写错了,需要立即联系贷款平台修改银行卡信息,如果已经放款,那么,最好找放款银行冻结资金,然后申请平台垫付解冻资金,借款人千万不要自行支付所谓的“认证金”或“解冻费”。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1、你是查询了银行官方客服确认银行卡被冻结,还是有人发短信告诉你银行卡被冻结?
    2、如果确实是被冻结了,那么只有耐心等待警方查案,你可以使用其余的银行卡。
    3、如果查询银行客服,没有冻结账户,那可能就是骗子故意输错密码导致你银行账号当天无法登录而已。不要被骗,特别是要你提供密码,或者说什么安全账户转账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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