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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所教育机构签了一年的合同,可以中途离开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23 22: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中途可以离开。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中途能离开。辞职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试用期内辞职,劳动者只需要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关系。试用期满后辞职,劳动者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能够中途离开,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九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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