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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离婚了,有一个共同财产是一个车子,然后呢车不卖前夫答应给我30,000块钱,但是现在他没有那么多钱,按他说三个月之内给我那个欠条应该怎么写?

民间借贷 2024-01-25 15:4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男方在离婚后3个月内支付您3万元的车辆折价款即可。
  • 可以法院起诉对方赔偿处理认定的
  • 你好,方便说一下具体情况吗
  • 按你们自己的约定记录就可以

  • 1、夫妻间欠条写明不属于共同财产一般有效,欠条有效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要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进行协商约定一致后签订,内容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除第三人明知该约定的,不能对抗第三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如果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则一方欠的债务由一方自己承担;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只要不能证明不属于个人债务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所欠债务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离婚写欠条视为双方自行协议分配债务,可以约定债务全部或部分归一方承担,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没有受到欺诈或胁迫,协议是有效的。但是夫妻之间达成的协议只对双方当事人有效,不能对抗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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