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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朋友以合伙做生意的名义,骗了八万块钱,钱转给他了,他没有做任何生意,全被他花了,我咨询了刑警,刑警说这不属于诈骗,因为这个骗我的人说,他主管意愿是准备做生意的,结果出了点事 就没做,钱被他用了 ,这不属于诈骗吗?

诈骗 2024-01-28 17: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您的朋友在主观上确实是想与您合伙做生意,而没有其他非法目的,那么这可能不符合诈骗罪的法律定义。 然而,如果您的朋友故意欺骗您,没有做生意的打算或者利用您的信任进行其他非法行为,那么这可能构成诈骗罪。具体是否构成诈骗罪,需要警方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和判断。 如果您的朋友确实没有按照约定使用您的款项,而是将钱用于个人消费或其他用途,那么他可能违反了合伙协议或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您可以考虑通过民事途径来追回损失,例如提起民事诉讼或寻求律师的帮助。
  • 你好,根据你的叙述,前期合伙做生意,主观上你的朋友没有欺骗的意思,客观上因其他原因钱款没有用于生意。你朋友的行为属于民事行为,你方可以起诉索要
  • 你好!请问你的这个钱你朋友答应什么时候还你
  • 可以法院起诉对退款处理的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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