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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商场买了件衣服,回来发现并不是我要的那个牌子,销售发信息跟我说是旗下品牌,但是我打电话去公司问并不是旗下品牌,这个属于欺诈,能要求退一赔三吗

消费者维权 2024-01-26 14:5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如果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在这种情况下,您首先可以尝试与销售方协商解决,要求退换货物并要求一定的赔偿。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工商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要证明销售方有欺诈行为并不容易,需要您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销售方故意虚假陈述或者隐瞒重要事实。如果不能证明销售方有欺诈行为,那么要求退一赔三的请求可能无法得到支持。
  • 建议协商处理 一般是可以的 积极争取
  • 您好,您可以向市场热线反映情况
  • 商家欺诈销售商品会退一赔三。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主张退一赔三的民事赔偿责任,消费者明知产品不合格而欺诈消费者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商品价款的三倍,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商家欺诈销售商品会退一赔三。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主张退一赔三的民事赔偿责任,消费者明知产品不合格而欺诈消费者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商品价款的三倍,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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