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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通过中介来到了一个厂里上班,她说给我的工价是25块钱一个小时,然后来到厂这里,她让我们签了16块钱一个小时的合同,她说5天之后会给我们签一个25块钱一个小时的合同,但是我没有签合同,她说不签了,然后说人走账清,接着我们找她她都不回信息,不回信息已经4天了,电话停机,联系不上人,怎么办呢?她这种是存在欺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27 15:1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权益的侵害和欺诈行为。以下是一些建议的步骤来应对这种情况: 收集证据:保留所有与中介的通讯记录,包括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以及任何可能证明您与中介之间约定工价的书面或录音证据。 联系同事:如果您和其他同事有同样的遭遇,可以联合起来,共同采取行动。人多力量大,共同维权可能会更有成效。 报警:如果您认为中介的行为构成诈骗,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相关证据。 劳动仲裁:如果中介代表的是某个工厂或公司,您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应有的工资。 媒体曝光:考虑向媒体或社交媒体曝光此类事件,增加公众的关注可能会迫使中介或相关方面解决问题。 寻求工会帮助:如果您所在的地区有工会组织,可以向他们寻求帮助和支持。 法律途径:如果其他努力都未能解决问题,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回损失。
  • 你没证据,有证据就可以报警处理。4
  • 你好,上述情况,建议及时签署合同
  • 你好,这边建议报警处理
  • 可以报警或起诉维权
  • 法律分析:找找不给的原因,和他么多沟通沟通。如果不行直接去当地的劳动纠察部门去投诉,去咨询。他们会处理这些事情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首先向劳动监管部门反映,让相关部门介入进行解决。假如向劳动监管部门反应没有什么实际效果,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的结果不满意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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