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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被家长家暴了不仅语言攻击还使用暴力

家暴 2024-01-28 10: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尝试与家长坦诚地交流,表达您所遭受的痛苦和困扰,并寻求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如果沟通无效,您可以向当地的妇女组织、社会福利机构或警察局报案。这些组织和机构可以为您提供支持和帮助,保护您的权益。
  •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1、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2、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 语言暴力算家庭暴力。语言暴力通过谩骂、诋毁、蔑视、嘲笑等侮辱歧视性的语言,导致在精神上和心理上遭受侵犯和损害,通常属于精神伤害。语言暴力把语言当作武器。
    一、家暴的处罚方法如下:
    1、如果情节较轻的,可以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给经批评教育或者告诫;
    2、情节严重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处罚;
    3、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二、家暴立案的条件如下:
    1、家庭暴力行为是否积极;
    2、家庭暴力与离婚的关系;
    3、是否导致一定程度侵害后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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