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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针对探亲假,单位如果咬定可以在公休日见面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30 08: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 1、不能以公休假日接续法定节假日能保证团聚,来阻抗职工“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主张。不能以年休假期能保证团聚,来非议因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而申请探亲假的合理性。单位不能以略微延长公休假日期间方式实现某次团聚达到一夜和半个白天,来主张有关职工在公休假日团聚
    2、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 如果职工符合休探亲假的条件,而用人单位不给休的,不合法。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二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 下列情况可以享受探亲假:职工在其单位固定工作满一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或者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二条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二条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二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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