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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家属有劳动争议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3-15 16:0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劳动者可以根据情况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您好,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家属无劳动争议。
  • 你好,一般是没有的,除非劳动者因工伤亡
  • 您好,请问是什么样的劳动争议呢,
  • 您好,可以协商、或者诉讼解决
  • 法律分析:按照劳动争议当事人人数多少的不同,可分为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个人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上,有共同理由的劳动争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包括: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争议;以及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的争议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 1、劳动争议主体是特定的,一般来说,劳动争议是发生在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争议。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还包括与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而随着我国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开展,因为履行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工会可以作为劳动者的代表组织成为劳动争议的主体。
    2、劳动争议主体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3、劳动争议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
    4、劳动争议的内容必须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以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问题而引起的争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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