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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伤全责我需要承担百分之十的费用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30 17: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保险公司有10%免赔,由双方当事人按责任承担

  • 1.伤者如果按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纠纷,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案由是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伤者要承担30%(不是3%)左右的责任。
    见: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2.伤者按工伤程序进行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待遇仲裁,要求赔偿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划分责任,赔偿项目及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计算。

    见:《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是对方全责,那么自己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如果是自己全责,在侵权车辆投保保险的情况下,可以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保险限额的部分,由侵权人自己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 法律分析:故意伤害,除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外,还应赔偿受害人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可以起诉对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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