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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摩托车在2015年时,借人骑,撞到了人,法院判驾驶人赔偿三十二万,其中十万是伤残费,我作为车主,需承担连带责任,赔偿一万四,但是昨天我去银行借贷款,银行查到这个事故中还有我的名字,还有三十多万未履行,但是我的一万四在16年就赔清楚了,为什么还会有我的名字,合理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1-31 13:3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关于您提到的摩托车事故责任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和法院判决,驾驶人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作为车主,您被判决承担连带责任并已经履行了赔偿一万四的义务。如果您已经按照判决履行了自己的义务,那么您的责任应当视为已经解除。 然而,您在申请贷款时银行查到还有未履行的款项与您的名字相关联,这可能是因为银行在审查您的信用记录时发现了这一历史信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您可以向银行提供相关的法律文件,如判决书、执行通知书、付款凭证等,以证明您已经履行了法院判决的义务。如果银行仍然有疑义,您可以要求银行进行核实,或者寻求法律援助,以确保您的权益不受侵害。 如果您已经履行了法院判决的义务,但银行仍显示您有未履行的责任,这可能是由于信息系统更新延迟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您应当积极与银行沟通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以便尽快澄清事实,确保您的信用记录准确无误。如果银行不予解决,您可以依法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寻求法律援助或向监管机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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