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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哺乳期还有3天结束 今天公司人事经理口头通知我不用来上班了 没有书面通知文件 哺乳期也快结束了 我应该怎么维权?如果公司故意在哺乳期结束后出示辞退通知 那我是不是领取不了哺乳期辞退经济补偿金?

无故辞退 2024-02-16 18: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哺乳期不能辞退员工,你继续上班就可以,等公司出具辞职报告,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哺乳期辞退赔偿如下:
    1、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一个月工资;
    2、哺乳期被辞退按照工作年限双倍赔偿,因为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哺乳期辞退违法吗
    哺乳期辞退违法。
    哺乳期之内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是属于违法行为,哺乳期之内女职工是不能够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只有女员工自愿来进行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随意的在哺乳期之内开除或者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都是属于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哺乳期被公司辞退,属于违法辞退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哺乳期被辞退,除过失性辞退外,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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