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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总承包项目部与分包队的合同有分歧,后期工程更改变动没有书面证明(没签证)导致分包队的民工没拿到工资,民工到信访办协商没有结果,现状总承包方拿出小部分资金给分包队分发,但直接不够分,…请问老师我还怎么做?

招标投标 2024-02-01 22: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没签证,怎么证明变动的部分呢?
  • 法律分析:以下事项发生,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
    (1)法律法规变化;
    (2)工程变更;
    (3)项目特征不符;
    (4)工程量清单缺项;
    (5)工程量偏差
    (6)计日工;
    (7)物价变化
    (8)暂估价;
    (9)不可抗力;
    (10)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11)误期赔偿;
    (12)索赔;
    (13)现场签证;
    (14)暂列金额;
    (15)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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