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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请了一个月事假,公司叫我承担社保公付,合法吗

社会保险 2024-02-04 15: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请了一个月的事假,公司要求你承担社保费用是否合法,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般来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意味着,只要员工在单位工作,单位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然而,如果你请了一个月的事假,单位可能会根据内部规定来操作社保缴纳的相关事宜。 有些公司可能会规定,员工在一定期限内请假超过一定天数,那么请假期间的社保费用需要员工自行承担。如果公司有这样的规定,并且你在入职时已经知晓这一规定,那么公司要求你承担社保费用就是合法的。 但是,如果公司没有这样的规定,或者你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请假,那么公司要求你承担社保费用就不合法。你可以向公司提出异议,要求公司按照正常规定缴纳社保费用。如果公司拒绝改正,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对于社保缴纳的问题,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公司的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你有疑问,建议先与公司沟通协商,如果无法解决,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监察部门的意见。
  • 可以拒绝,建议积极争取 一般是不合法
  • 员工请假一个月,社保并不是都由员工承担的。在此期间内的社保要由单位和员工共同承担,而员工个人需要缴纳的部分,可由用人单位从员工的工资中代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你好,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据你所述的情况,你请病假是在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并且用人单位也已同意,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为你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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