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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投资破产,银行贷款的两个抵押物能分开处理吗

抵押担保 2024-02-04 11:2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般没有特殊约定,可以的
  • 需要看你们抵押合同如何约定。
  • 你好,具体法律问题描述下
  • 法律分析: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抵押权针对于所担保的财产优先受偿,而且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对于破产费用在没有担保的财产中优先受偿。
    因此,担保债权优先于破产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三条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 抵押贷款属于破产财产的范围之列。从破产受理时,债务人所拥有的全部财产,到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都是破产财产。破产管理人还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
    前款规定的债务清偿或者替代担保,在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该质物或者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
    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
    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抵押贷款算破产财产,属于普通破产债权。抵押贷款设置财产抵押的,贷款机构作为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可以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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