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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没路沒硬化怎么投诉

业主维权 2024-02-04 13: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乡村道路质量问题是很多地方都出现的,使得村村通变为村村痛,困扰着当地百姓的生产生活。
    以前乡村道路建设过程中出现偷工减料,施工后验收到位不作为,使得道路使用年限短,质量差。
    现在国家已经出台政策来解决这个问题,对于道路施工单位终生责任制,不仅要合格完成道路建设,还要负责后期的养护。对于验收单位也有要个的验收要求,使得村村通不再是村村痛。
    对于道路的管理也有规定,村道村管,乡道乡管,最终由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统一负责。
    所以,乡村道路出现质量问题,可以逐级投诉举报,并且国家非常支持鼓励群众的监督举报。还有如今通过媒体举报也是一个非常有效的选择。
  • 法律分析:可以去地政府部门咨询或到当地的建设局去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 可以去地政府部门咨询或到当地的建设局去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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