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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恋爱期间 正常性行为导致宫外孕 女方要告男方 请问男方需要赔偿吗

同居 2024-02-05 10:00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如果性行为导致了女方宫外孕,男方是否需要赔偿取决于具体的情况。一般来说,如果男方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预防怀孕,或者没有告知女方有关其健康状况的信息,那么男方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可以寻求医疗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的赔偿。具体来说,赔偿的范围和数额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确定。在一些地区,法律规定男方需要对女方的医疗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赔偿,但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数额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总之,如果性行为导致了女方宫外孕,男方是否需要赔偿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男方有责任,他可能需要赔偿女方的医疗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女方寻求法律帮助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 您好,一般来讲男方在法律规范内没有赔偿的要求。
  • ~你好!对于女方治疗引产等费用应该由双方承担
  • 稍后我给您打电话回复
  • 您好请描述下具体案情
  • 法律分析:由于在恋爱期间,男女双方一般所承担的只是是道义上的责任,未婚怀孕如果男方不想承担责任,无合法夫妻身份,不具备我国计划生育法规所要求的合法生育条件,女方需依法终止妊娠,如果女方终止妊娠所需费用和必要的营养费,男方应适当予以帮助和补偿。关于未婚先孕两种不同处理方式,男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男方有过错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如果女方因为做人工流产而花费的医疗费,因为与男方有因果关系,可要求男方分担另一方面,如果女方担心做人工流产而导致不孕,可以选择将孩子生产,孩子出生后的抚养费,不管男方乐意不乐意承担,也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女方生产,根据婚姻法“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这一法律规定,男方在不直接抚养孩子情况下,只要女方要求,男方均应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由于在恋爱期间,男女双方一般所承担的只是是道义上的责任,未婚怀孕如果男方不想承担责任,无合法夫妻身份,不具备我国计划生育法规所要求的合法生育条件,女方需依法终止妊娠,如果女方终止妊娠所需费用和必要的营养费,男方应适当予以帮助和补偿。关于未婚先孕两种不同处理方式,男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男方有过错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如果女方因为做人工流产而花费的医疗费,因为与男方有因果关系,可要求男方分担另一方面,如果女方担心做人工流产而导致不孕,可以选择将孩子生产,孩子出生后的抚养费,不管男方乐意不乐意承担,也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女方生产,根据婚姻法“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这一法律规定,男方在不直接抚养孩子情况下,只要女方要求,男方均应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法律分析:男方导致女方怀孕,关于赔偿方面,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
    1、孩子生下来,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可以向男方要求抚养费。但抚养费的对象是孩子,也就是说钱只能花在孩子身上。这不属于赔偿。能向男方要求的只有怀孕期间的营养费、生孩子的医疗费等。但法院是否全部支持还不一定;
    2、堕胎,因堕胎产生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可以向男方要求。是否全额支付仍看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五条 没有结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可以对其歧视并加以危害。没有直接抚养非婚生子的亲生父母,理应要负担起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负担的期间直接到子女能独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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