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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农民一直没有分到地怎么办

土地纠纷 2024-02-05 07: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户口在农村没有分土地的,农民都可以通过向村集体申请获得预留地,也可以与其他农民协议转让土地的使用权。通过这种土地流转的方法,获得土地使用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七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预留机动地的,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五。不足百分之五的,不得再增加机动地。
    第二十九条
    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
    (三)发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 户口在农村没有分土地的,农民都可以通过向村集体申请获得预留地,也可以与其他农民协议转让土地的使用权。通过这种土地流转的方法,获得土地使用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七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预留机动地的,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五。不足百分之五的,不得再增加机动地。
    第二十九条
    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
    (三)发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 农民因土地产生纠纷的维权途径有:
    (1)协商解决;
    (2)调解解决;
    (3)仲裁解决;
    (4)诉讼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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