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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借了我1200,其中我收了他一半做利息,然后他答应我的还钱时间到了他没还我,他自己说要给我加钱,然后重新订了个还钱时间,到了时间他又不还我,一直拖着我的钱,也不回信息,本金和利息都不给我

债务追讨 2024-02-05 15: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收集固定相关的借款证据,如果一直不还钱,可以到法院起诉。
  • 协商不了,可以向你所在地法院起诉。
  • 法律分析:协商让他还钱。拒不还钱的向当地法院起诉,让法院强制他还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对方还款,如果对方一直不还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手段解决,判决后对方还赖账最终可以选择申请强制执行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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