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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房产证明

房屋产权 2024-02-06 19: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出具放弃申明的

  • 自愿放弃房屋产权证明书应写明声明人的基本身份信息,所放弃的房屋的具体位置与建筑面积、房产证号;作为房屋的合法继承人之一自愿放弃该项房屋的继承权;以上情况均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愿自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房产证放弃一方需要的资料如下:
    1、如果是通过赠与的方式,应先签订赠与合同。买卖则签订买卖合同;
    2、双方当事人携带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3、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材料;
    4、审核通过,办理变更登记;
    5、在指定日期领取变更后的不动产产权证。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法律分析:放弃房产的声明书格式如下:
    1、放弃财产声明书:
    2、本人xxx(身份证号码:)于2013年XX月XX日与XXX(身份证号码:)共同购买XX小区XX幢XX单元XX室房屋(房产证编号)。
    3、如今我放弃该财产所有权,包括购买房产时本人所支付的款项、公积金等,以后与该房产有关的一切事物都有XXX(身份证号码:)全权负责处理。
    本人今后不以任何理由主张该房屋所有权、债权等相关权利。
    4、特此声明!
    5、声明人: 年/月/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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