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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侵权,造成家庭矛盾

名誉毁谤 2024-02-10 19: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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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誉侵权行为的构成四要件应当是指:
    1、侵权人实施了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2、侵权人的侵权行为给被侵权人造成了损害后果;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4、侵权人在主观上具有过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 名誉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的认定:
    1、侵权人实施了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2、侵权人的侵权行为给被侵权人造成了损害后果;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4、侵权人在主观上具有过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 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为:
    1、侵权人实施了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2、侵权人的侵权行为给被侵权人造成了损害后果;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4、侵权人在主观上具有过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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