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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欠条都2年还能要回来钱吗

债务追讨 2024-02-10 17: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条一般在三年后不受法律保护,只能以个人的力量追回欠款。三年过后,失去的仅仅是对方的胜诉权。如果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三年内债权人没有主张债权,债务人可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
    这样债权人的权利不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若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欠条则不会失效,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债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借条还款后能要回。因为债务人归还借款后,属于债务已经履行而导致借款关系消灭的法定情形。出借人理应将借条归还给借款人。若出借人无法归还借条的,借款人可以要求其出具一份换还款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法律分析:凭据借条,如果能充分地证明存在借贷法律关系的,能要回钱;如果证据不充分的,则当事人需要依法收集补充其他证据,例如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证人证言等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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