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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滑雪场撞到人,但是被撞的人事先自己摔倒了,怎么判责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2-12 12: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申请调取监控,同时看雪场是否尽到安全管理义务
  • 滑雪摔倒被撞的,本人和撞人的人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本人和撞人的人都存在过错。但是如果是被人撞倒的,则由将本人撞倒的人承担责任,此时本人属于无过错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滑雪摔倒被撞,如果滑雪场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担责;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滑雪场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其只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当事人若在滑雪过程中摔倒被撞的,应当由侵权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滑雪场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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