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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剐蹭了人家的车然后当时没有报警过几天再报警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吗?

交通肇事 2024-02-14 16: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由特殊情况可以向公安机关人员解释,公安机关人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 法律分析:开车剐蹭别人的车辆,在已知或对方已经告知的情况下逃跑。属于肇事逃逸,肇事逃逸要负整个责任的全责。如果逃逸不构成犯罪,但是其行为已经影响到公共安全,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的,交警部门会对其处以200-2000元的罚款,扣驾驶证分12分或吊销驾驶证,拘留15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交通肇事后逃逸,一般是指为了逃避法律对其追究责任离开。
    一般情况下,交通肇事逃逸后会存在故意躲避、逃匿的行为,从而达到避免公安机关追寻的结果。
    交通肇事后逃逸构成要件有三点:一是存在交通肇事的不法侵害结果;二是逃逸者具有逃避自己的义务和法律对其的追究的主观故意;三是客观上有逃离现场并躲藏的行为。
    法律规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
    (一)至
    (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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