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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入职时单位没有为我缴纳住房公积金。有两年左右。后来开始缴纳了一年左右,现在我的合同到期了。我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之前的吗?

社会保险 2024-02-15 20:5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之前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不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如果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不过,要求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可能会受到一些限制,比如补缴的时间范围、补缴的金额等。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建议。
  • 合同到期了 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之前的
  • 您好,可以为您解答一下。
  •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建立劳动关系期间漏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补缴与维权是没有时效性的,可以与单位协商补缴事宜。若单位不愿补缴的,那么可以到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投诉。
    若单位无理拒付,须持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协议、离职证明及拖欠工资的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社会劳动保障局)。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对于因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则属于典型的社保争议纠纷,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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