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酒店答应帮客人保管的物品不见了,需要赔偿吗,价值400

财产损害赔偿 2024-02-19 11:3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 根据您这边描述是需要赔偿的
  • 你好,这个是应该予以赔偿的。
  • 你好,要看责任是怎么认定的
  • 无偿帮别人保管物品,造成了损失的,如果保管人可以证明自己对物品的损失不存在过错或者重大过失的;
    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如果保管人对于物品损失存在过错或者重大过失的,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1、损坏酒店物品应按旅客须知的价格进行赔偿。顾客有义务爱惜酒店提供的设施及用品,如果顾客在使用过程中对酒店设施产生了非正常的损坏,给酒店带来了额外的工作负担,那作为服务方,可以同顾客协商,要求顾客按旅客须知的价格进行赔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无偿帮别人保管物品,造成了损失一般不需要赔偿。双方之间形成无偿保管合同后,保管人可以证明自己在这一过程中没有重大过失的,不应承担保管不善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九十二条
    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上午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解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