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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十年前借给别人的三万块钱,了一个月的利息,利息是一毛息,本金到现在都没有,还算是放高贷吗

民间借贷 2024-02-17 19: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还钱
  • 根据最新的民间借贷解释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利息已经超出法律保护的范围,你可以起诉要求法院降低利息。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高利贷是指借款年利率超过36%的借款行为,所以年利率18%的,并不属于高利贷。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法律分析:高利贷一般是指出借人向借款人索取的高额利息,在现行的法律规范当中,并没有对高利贷进行明确法律规定,因此,高利贷本身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社会公众的一种习惯性说法。
    民间借贷中,利率有两条红线,借款人还没有支付的利息,最高可以按年利率24%计算;如果借款人已经支付了利息的,最高按年利率36%计算,超过的利息,无论多少,借款人可以要求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条 如果在借贷中,出借人与借款人约定有利滚利、逾期违约金、平台管理费、滞纳金等各种费用时,累计金额仍然不能超过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的利息,超过部分的将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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