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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离婚不离家住在一起,财产也没有混同没分开,又跟我有转账,他前妻可以要回去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2-15 15:0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从你讲述的情况来看,男方已经离婚,男方前妻无权要求返还。如果是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转账,前妻可以要求返还。
  •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 您好!离婚后,给你转账,他前妻要不回去。
  • 婚内财产转移可以追回。按仅限于转移共同财产,若一方转移其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干涉。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离婚后的孩子抚养权是根据双方各自的环境而定,固定的住所,合法而稳定∞经济来源,良好的教看环境,监护人的本身素质,监护人的工作方式和条件等等,那方有利归那方,另外根据新婚姻l法规定,未成成人在满十周岁可以征求他本人的意愿。作为另一示,放弃监护权的同时,拥有探视权和提供抚养费,另一方不测可向法院申请要回监护权。
  • 婚内财产转移可以追回。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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