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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问一下乘客公交车上自己摔倒,公交驾驶员有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3-13 17:08 人浏览
共1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如果乘客摔倒并非司机紧急启动车辆或紧急刹车等因素造成的,一般驾驶员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 您好,问一下乘客公交车上自己摔倒,公交驾驶员有责任吗? 要看具体情况
  • 你好 一般来说公交车驾驶员有责任的 您方便详细说下么
  • 我车子是有责任的他们我车子是有责任的他们是有保险的
  • 你好,要看具体情况,公交车还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
  • 您好,现在是什么情况,摔倒的原因是什么
  • 关键要看摔倒的原因是否有与驾驶行为有关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起诉争取自己合法权益
  • 您好 根据您这边描述是没有责任的呢
  • 如果驾驶员没有过错,则没有责任。
  • 你好!请问当时摔倒有受伤吗?
  • 你好,可以起诉公交车公司的

  • 公交车上摔伤,如果是因为公交车在行驶的过程中未尽相应的义务,保障乘客人身安全造成摔伤的,则责任由公交运营方承担;如果是公交车在行驶的过程中尽了相应的义务,因为乘客自己原因摔伤的则由乘客自己承担责任。

  • 公交车上摔倒是公交运营方或乘客自身的责任。公交车在行驶的过程中未尽相应义务保障乘客人身安全造成摔伤的,由公交运营方承担责任;因乘客自身健康原因、重大过失造成摔倒的,由乘客自身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公交车上乘客摔伤责任这样分:乘客在公交车上摔伤的,如果是由于司机没有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的,由公交车公司承担责任,如果是乘客自己原因造成的,由自己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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