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今天下午就买了两盒梅菜扣肉然后晚上蒸熟吃的时候发现有臭味,吃了一块之后翻开剩下的发现有变质的情况

消费者维权 2024-02-16 10:1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提供证据,向主管部门投诉处理
  • 你好是可以要求双倍返还的。
  •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
  • 食品卫生问题去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食品药品检验科,也可以到售卖点的管理部门或者是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发现食品卫生问题,最好能保护现场,尽量维持所购食品原状,能辨认该食品批号或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封存中毒食品或可疑中毒食品,采取剩余可疑中毒食品,以备送检。
    一、消费者买到发霉的食品该如何处理
    1、要求商品出售者进行更换或者退货。
    食品安全问题至关重要,我国关于食品卫生的要求比较严格。
    对于食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来说,国家法律明文规定,不得生产和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并且受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约束。规定要求食品的生产和经营者不得使用过期变质伪劣的原材料生产食品,同时要注意食品的保存,定期检查并召回市场上所有变质过期的食品,维护食品市场的秩序。
    同时也不能生产或销售不达标的食品或者是添加有害添加物的食品。所以,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注意食品的标签标识以及生产成分,还有生产许可证、以及生产日期和到期时间,同时保留好购物小票,养成索要购物小票的习惯。
    如果不幸消费者买到过期或不合格的商品,可凭借购物小票,要求商品经营者和生产者需无条件进行更换或者退货。
    2、拨打12331向食药监局投诉。
    消费者要知法懂法,学会用法。
    时刻铭记12311食药监局投诉电话,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当消费者购买到过期变质食品时,首先与商家进行协商处理,更换或退货。如果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态度恶劣,可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如拨打1233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电话,当地有关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及时进行调查抽查,必须尽快在有效工作日内为消费者进行维权处理,同时对不良商家予以处罚。
    3、索要赔偿。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规定,如果食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生产不符合卫生许可证标准的食品,会受到相关法律严厉处罚。
    根据从2015年10月1号开始实行的食品卫生安全处理根据,消费者如果购买到过期变质的商品,可以采取要求食品生产者经营者赔偿,除此之外,还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索要关于所购买商品10倍的赔偿金。
    更重要的是,生产和出售过期变质食品,危害到了公共卫生安全。
    :
    :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二)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有毒、有害食品的数量较大或者生产、销售持续时间较长的;
    (三)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属于婴幼儿食品的;
    (四)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一年内曾因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五)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毒害性强或者含量高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食品卫生问题去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食品药品检验科投诉,也可以到售卖点的管理部门或者是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投诉。发现食品卫生问题,最好能保护现场,尽量维持所购食品原状,能辨认该食品批号或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封存中毒食品或可疑中毒食品,采取剩余可疑中毒食品,以备送检。
    一、消费者维权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主要有以下几种:
    1、反映当事人法律关系的形成、发展的证据材料,如商品的购货发票、接受服务的票据、加工承揽、保管合同的文件;
    2、反映损害事实存在的证据,如有产品质量问题的样品、标的物检验鉴定结论等。
    二、消费者维权的方法有哪些:
    1、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2、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3、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零三条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事故举报,应当立即向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接到报告的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第一百零四条 医疗机构发现其接收的病人属于食源性疾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将相关信息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为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应当及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保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