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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工地上摔伤,如果老板不在支付医药费,该找谁

工伤索赔 2024-02-21 16:36 人浏览
共18位律师解答
  • 如果您的父亲在工地上摔伤,而雇主不再支付医疗费用,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确保您的父亲得到了及时的医疗救治。如果情况紧急,可以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并保留好所有相关的医疗文件和费用清单。 接着,您可以与雇主沟通,要求其继续支付医疗费用。如果雇主拒绝支付,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投诉,寻求法律援助。 在投诉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医疗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等,以证明您的父亲是在工地上摔伤且雇主未支付医疗费用。 如果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雇主存在违法行为,他们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责令雇主支付医疗费用、支付赔偿金等。 如果您的父亲与雇主之间存在劳动争议,您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您可以咨询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考虑提起工伤认定、劳动仲裁或诉讼等程序。 总之,如果您的父亲在工地上摔伤且雇主不再支付医疗费用,您应该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 你好: 可以结合具体的案情 伤情 收入 损失等相关证据来起诉 鉴定 索赔; 我长期代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建议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 您好!可以起诉用人单位。如果您有其他问题,可以随时来我所,我们将为您提供二对一面对面免费法律咨询。hh
  • 摔伤单位原因很重要,如果是工伤,那么单位依法需要承担相关的费用,至于找谁,当然是单位负责人。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工地摔伤,您父亲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金。
  • 我父亲在工地上摔伤,如果老板不在支付医药费,可以仲裁老板
  • 协商或诉讼维权;或确认劳动关系认定工伤
  • 你好,有劳动合同吗。可以申报工伤
  •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团队可以解答
  • 您好,具体伤哪啦 有合同社保吗
  • 您好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您好,如果不支付可起诉
  • 可以起诉老板进行赔偿
  • 法律分析:在工地受工伤以后要先进行工伤鉴定,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屋可以在一年内自行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屋、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屋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法律分析:工人在工地上受伤了构成工伤的,医药费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给工人投保工伤保险的,医药费由用人单位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工人在工地上受伤了构成工伤的,医药费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给工人投保工伤保险的,医药费由用人单位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 您好,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吗?有签与劳动相关的协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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