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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女方,17年谈了一个男朋友,在一块三年,18年11月我要开饭店,他给我转了40000没说让我还,但是我当时赌气说有钱了还他,后来19年我们订婚了,然后他爸妈又给我们退婚了,是我们不自愿的情况下,然后期间他妈发现了这个借款,让我还他儿子,但是他儿子就说他妈如果他妈非要这个钱,他把钱补上就这样,但是现在过了四年,他现在问我要钱,这个如果告上法院,需要还钱不,毕竟在一块三年,真正是快结婚那种了

婚姻债务 2024-02-19 11:4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该笔款项是对方当时赠与给您的,后续您不需要承担还款。
  • 你好,如果能证明是无偿赠予,就不用偿还。
  • 好的注意接听我现在联系你
  • 法律分析:看金额,看双方的关系,如果金额较大,认为是恋爱中以结婚为目的赠予,可以要求返还。直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待判决生效后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一般欠款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注意不要超过该诉讼时效,超过后法律不予保护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现在事实是什么,转钱之后对方有没有找你要
  • 人家给的钱最好还,不还嘛在法律上要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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