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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采光权的法律规定多少米

业主维权 2024-02-19 09:1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的情况建议询问住建局。
  • 你好,咨询规划局确定责任的
  • 你好,具体咨询当地规划部门
  • 采光权的特征有以下:
    1、采光权的主体是相邻者,具体包括不动产的所有者和使用者;
    2、采光权的客体是相邻者基于相邻关系而应当获得的日照利益;
    3、采光权的内容是限制邻人不动产的距离或高度;
    4、采光权的本质是为了自己的便利而限制别人的权利。
    采光权受到侵害的补偿标准有哪些
    采光权受到侵害的补偿标准有以下:
    1、房屋实际间距与国家及地方标准的差异大小,此因素直接决定采光权受影响的程度;
    2、采光权受到影响的住宅可使用年限;
    3、采光权受到影响的房屋面积;
    4、补偿方所建房屋的性质,经营性用房的赔偿标准高于非经营性用房;
    5、购房人所购房总价款大小;
    6、违法建筑的居民住房不予补偿,被遮挡阳光的现状居民住房,以居室窗台中心点,在冬至日日照时间不足1小时的,每户按其居室被遮挡状况给予一次性补偿800元至2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 采光权的法律规定是:采光权属于相邻权的一种权益,相邻权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原告是指居住或承租的房屋被临近的建筑物遮挡,导致采光受阻或不能采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 根据法律关于相邻关系采光权的规定,如果有侵权行为的,可以要求对方排除妨害、消除影响。采光权纠纷应当以一次性赔偿为宜,不宜以定额长期赔偿的方式判决。在审判实践中,目前有两种计算公式,首先根据上述规定确定赔偿数额,以及同样按照上述规定确定补偿数额,两项相加作为赔偿总数:一种是低于国家标准的:时间差(分钟)×赔偿单位(元/分钟/平方米)×居室(客厅)的面积(平方米)+超过国家标准的时间差(分钟)×补偿单位(元/分钟/平方米)×居室(客厅)的面积(平方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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