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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律师您好,检查报告的结果出来了但是医生并没有告诉病人的病情,导致延误了病人治疗,但是我们目前还没有收集到有效的证据,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2-26 09: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通过法院进行司法鉴定要求赔偿。
  • 法律分析:延误治疗属不属于医疗过错,不能一概而定的,要依据实情的情况而定,如果有医治的条件而不医治造成患者受损害的,可以认定为医疗过错。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 法律分析:因医生误诊导致治疗延误的处理方式如下:
    1、医生误诊导致治疗延误,可能构成医疗事故,应当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2、通过鉴定为医疗事故的,要求医生或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被延误的患者,可以通过与医生或医疗机构协商的方式处理赔偿问题;也可以通过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介入调解的方式,处理相关赔偿的问题;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处理相关赔偿的问题。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法律分析:因患者原因延误治疗导致不良后果主要指的是患者以下行为:
    1、患者对医疗行为不理解,不按医嘱服药和私自服药;
    2、患者出于某种动机和目的,不真实反映病状;
    3、全麻醉手术擅自进食发生受损中或手术后呕吐反流致患者死亡;
    4、术后过早进餐,隐瞒呼吸道吸入异物的情节,导致医生将呼吸道异物误诊为呼吸道炎症,延误病情;
    5、不遵医嘱擅自喂食禁忌药物或食物。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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