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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我爸爸在55年前,一次意外国家电网漏电,把他的手指脚指各打怪一个,但一直没有找对方,如今,年龄大了,也没能力养自己了,想去找上面能给办理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2-19 09: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通过法院诉讼主张您的权力。
  • 都这么多年了,早过时效了
  • 法律分析:首先,要积极与对方沟通协商解决问题。如果无法解决,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报警、起诉等。总之,不能因为对方耍无赖而纵容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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