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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三年一定要经过试用三个月吗

其他 2013-08-26 23:40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不是必须的
  •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法》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定:“订立、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因此,被胁迫、欺诈利诱、订立的劳动合同本身就是无效合同。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

  • 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合同的签订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利的证据,也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所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维护劳动者本人的合法权益起到很大的作用。
      应要求用人单位及时和自己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报酬、岗位、期限、工时制等主要条款;其次,要避免在空白劳动合同上签字,否则一旦用人单位改变约定的条件并且将不利条件写入劳动合同中以后,劳动者就处于不利地位了。
  •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法律规定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自由协商订立合同
  •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主要看约定。可以没有。
  • 不是一定的,是双方协商的,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六个月的。
  •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主要看约定。可以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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