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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驻马店市人,如今政府部门想征缴大家的农田,我觉得问一问,驻马店市农村土地承包征地程序实际有什么?

征地拆迁 2024-02-22 06: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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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耕地征地程序是:提出耕地用地申请、拟定征地的方案;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以书面形式公告;根据征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发布公告;落实征地补偿与安置资金,交付耕地。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农村征地的程序如下: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上报至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2、如果征地经法定程序得到批准,予以公告;
    3、听取被征收农民的意见;
    4、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5、办理补偿登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农村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法律依据:《农村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 农村耕地征地程序如下:
    1、上报至国务院,由国务院作出是否同意征地的决定;
    2、批准通过发布征地公告;
    3、听取被征收农民的意见;
    4、拟定、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5、组织进行补偿登记、签订补偿协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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