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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某市出了一起交通事故,致一位63岁的老人不辛死亡交警认定书我服全责,请问这个怎么赔偿,赔偿金大概是多少,谢谢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2-22 07: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 第一:赔偿项目
    1. 残疾赔偿金 各省城镇或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 X 20年 X 10%
    2. 医 疗 费: 据实计算,包括后期治疗费(有鉴定报告做出后续手续费评估)
    3. 误 工 费: 住院天数至定残前一日总天数 X 当地标准
    4. 护 理 费: (住院天数+建议休养期)天 X 当地标准
    5. 营 养 费: (住院天数+建议休养期)天 X 当地标准
    6. 伙食补助费: 住院天数天 X 当地标准
    7. 交 通 费:
    8. 财 物 损失:
    9、鉴定费:
    10. 精神抚慰金: 具伤残等级确定,一般一个等级为5-8千元
    11.被抚养人生活费 未成年支付到18岁,无劳动收入的父母一般算5年
    12.其他等等
  • 老人若因车祸事故死亡,则对其赔偿的赔偿金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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