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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某某市发生交通事故,医院救治无效死亡,63岁,现在对方赔偿金额太大,无法调停,只有交通保险,没有商业保险,这需要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2-22 08: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护理费以及住宿费;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第一:赔偿项目
    1. 残疾赔偿金 各省城镇或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 X 20年 X 10%
    2. 医 疗 费: 据实计算,包括后期治疗费(有鉴定报告做出后续手续费评估)
    3. 误 工 费: 住院天数至定残前一日总天数 X 当地标准
    4. 护 理 费: (住院天数+建议休养期)天 X 当地标准
    5. 营 养 费: (住院天数+建议休养期)天 X 当地标准
    6. 伙食补助费: 住院天数天 X 当地标准
    7. 交 通 费:
    8. 财 物 损失:
    9、鉴定费:
    10. 精神抚慰金: 具伤残等级确定,一般一个等级为5-8千元
    11.被抚养人生活费 未成年支付到18岁,无劳动收入的父母一般算5年
    12.其他等等
  • 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一般需要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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