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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您好!我是一位单身母亲,离婚已经十年了,孩子的抚养权归我。我的户口在城镇,孩子户口随我,而孩子父亲是农村户口,但我们结婚后一直在城市居住做生意,离婚时法院是按农村收入判决的抚养费,一年是两千块钱。但我们从未在农村居住过,现在也一直都在某某居住。而孩子爸爸一直没有给过一分钱的抚养费,说是没钱给,等有钱了在给,就这样已经拖了十年了。但他经常都会去学校看孩子,有时把孩子接他那住一晚上,他这种做法我该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4-02-22 09: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抚养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不同父母的收入不同,不同地区的生活水平也不同,全国很难做到统一的标准。可以参考父母的收入情况,参考当地的生活水平。
    根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一、农村孩子抚养费标准: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成年或子女能独立生活时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 法律分析:对于抚养费的数额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来加以确定。
    具体抚养费额度和支付方式,双方自行协议确定,原则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月收入20%--30%,如果当事人无固定工作,按当事人所在地区人均收入计算抚养费。
    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如果以上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到法院提出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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