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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某某某某人,我们小区这边有一套门面是我自己盖的当时我和主管部门签写了一份合同,合同内容是次门面的试用期一直到2042年,但是之前的物业公司走了之后现在所在的物业公司强制吧我的门面转租出去了,我告法院起诉法院判决门面归我所有可是物业不讲理直接给我说之前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物业公司的都把转租费都拿上了,现在问题是房子是我盖的,合同是我签写的,当时我付的发票都在,我该怎么办啊

物业管理合同 2024-02-22 10:0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租客跟业主发生纠纷应该找房地产管理部门。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房管部门进行投诉;投诉仍未解决纠纷的,应以租赁合同中指定的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仍不满意,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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